1、凡本院军人干部,凭本人工作证(军官证、文职干部证)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,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,押金20元、工本费2元。
2、凡本院正式签约的合同制人员,医、护人员凭医院人力资源办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借书证, 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,押金200元、工本费2元。
3、凡来我院学习、实习及进修人员,时间在半年以上的,凭医院教学办介绍信或进修生管理手册办理借书证,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,押金200元、工本费2元。学生可以教育班为单位,凭医学专修科证明统一办理借书证。
4、借书证只限办证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如因转借他人造成书刊丢失或污损,均由办证人负责赔偿。
5、借书证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。遗失前所借书刊,仍由办证人负责。因污损、遗失补办借书证第一次收费5元,第二次及以上每次10元。
6、读者调出、离开医院时,应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,交还借书证后,方可退还押金。